深圳市修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一、目的和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记录和分析。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扭转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片面倾向,为高中招生提供更全面的参考;有助于引导学生更全面地认识自己,更理性地规划。自我,更积极地发展自己;有利于学校、家庭和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观,为发展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实施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
(二)坚持综合素质培养。从基本素质要求和学生人格特长两个方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品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激发每个学生的潜力和优势,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科学评价、便捷操作。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实行教师、学生、家长等多主体评价,综合运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等方法,坚持基于事实的评价,如实记录良好行为和优秀表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开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确保操作便捷,为每个初中生建立终身成长电子档案。
(四)评价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和结果运用,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确保评价工作公开透明。
三、评价内容
根据初中教育性质和学生年龄特征,结合深圳市教育教学实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综合素质评价基本指标。主要包括学生良好品行和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包括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价。二是学生的个人优势和突出表现。通过建设“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为每个初中生建立评价档案”)。记录、分析和评价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个性优势。
(一)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仁慈友爱、团结互助、行为习惯等。 。重点关注与学生行为规范、思想道德操守等密切相关的行为表现。
(二)学术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对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经历和成果,以及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意志力、学习规划能力等。
(三)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重点考察学生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遵守情况、运动技能的掌握情况。 、每日一小时校园体育表演、课后体育训练、自我生活管理,以及自我意识、人际关系、情绪特征和青春期。适应情况、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及相关技能等。
(四)艺术品质
主要考察学生的审美感受、对艺术的理解、鉴赏和表达能力。重点关注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的经历和水平。
(五)社会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动手操作、体验探索和调查研究而形成的创新意识、劳动意识和技能。重点关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专业体验活动、创新活动的经历和收获。
四、评价方法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用重要观察点定量评价、真实记录和多维度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包括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人格优势和突出表现的真实记录、评论评价和档案呈现等。综合素质基本指标的评价以25个重要观察点是否达标为标准,最终有两种结果:达标或不达标;人格特质和杰出表现是通过现实记录来完成的;点评和评价由学生、家长、老师等多方共同完成;文件展示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
5. 评估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分为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人格优势和突出表现真实记录、提出意见、公示确认、档案报送五个环节。
(一)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综合素质基本指标由学校和家长根据《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见附件1)和《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见附录3) 25 在重要观察点中,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在“是否达到标准”栏中勾选“是”或“否”。重要观察点按学期进行评估(第六学期不评估)。最终结果分为两类:符合标准和不符合标准。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达标有两种途径:一是每学期学生25个重要观察点中有20个达标,则本学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达到标准。如果学生在5个学期内达到标准,则该学生处于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标;其次,如果一个学生在5个学期内总共有105项指标达标,那么该学生在初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就达标。评价结果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学生和家长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程序提出申诉。
(二)个性、特长和突出业绩的真实记录。人格特长和突出表现可由学生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填写在《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人格特长和突出表现实录)》(见附件2)中,记录自己的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上传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值得展示的相关材料。五个方面不要求全部填写,可以选择性填写。可随时录入“信息平台”,并在文件生成前多次修改、更新。
(三)提出意见。点评包括学生自我陈述、亲子对学生成长的评价、班主任点评等,录入“信息平台”。三年级第一学期到三年级第一学期,每学期都会对学生的成长进行评估。三年级下学期将对学生初中个人成长进行全面评价。
1.学生自我陈述。每学期末,学生反思本学期的成长经历,用典型事例讲述自己如何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品行,如何认识自己,如个人兴趣、优势、潜力等,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是否主动采取行动。与他人沟通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尝试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欣赏他人的长处。
2、学生成长亲子评价。家长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营造良好的亲子沟通氛围,与孩子充分沟通讨论后,将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内容包括亲子关系和孩子的成长经历、取得的进步、遇到的困难、解决过程、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3.班主任的点评。班主任应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填写评语,重点关注学生每学期的表现和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
(四)公告并确认。学生毕业前,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文件呈现。学生毕业前,“信息平台”综合基本综合素质指标评价结果、人格特质、突出表现的真实记录和评价,形成“综合评价档案”,由学生及其家长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可更改。初中存档《综合评价档案》。
6. 评估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引导学生成长的基础。教师和家长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发现自我,树立自信,引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日常生活。
(二)作为学生参加中考的依据。
初中学校必须将学生的“综合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使用。
“综合评价档案”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学生,可参加所有高中学校的招生;未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高中。
“综合评价档案”不作为同等入学考试成绩的高中生的入学比较条件。 2018年印发的《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教育局[2018]4号)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方案,以本方案为准。允许。
(三)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水平的依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开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水平、管理水平和评价校长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见附件4),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在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进行检查。
(二)开展宣传培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支持综合素质评价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题培训,宣传培训全覆盖,引导教师、家长、学生积极完成综合素质评价任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推广典型学校综合评价工作的先进经验。
(三)明确主要职责。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工作指引》制定本区实施细则,加强统筹协调,为学校开展校外实践等活动搭建平台,利用学校资源综合评价工作是对学校教育水平、管理水平和校长履职水平的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要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处理申诉、投诉和建议。
(四)加强信息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并优化了“信息平台”,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形成素质教育强大合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公益资源统筹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公益性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寻求支持,为学生成长提供平台和机会。引导家庭积极配合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多渠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六)健全监督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学校综合质量评价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热线和网站。学校要完善综合质量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核实涉及综合评价工作的相关投诉,并及时反馈。学生或家长对学校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自2020年12月10日起对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实施,有效期3年。 《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深教发〔2018〕528号)同时废止。
附录:
1.附件1: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doc
2、附件2: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个性特长及突出表现真实记录).doc
3、附件3: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doc。
4.附件4:《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实施指南.doc